
香港财库局与香港金管局就在香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联合发表咨询总结。其中提到,考虑到稳定币范畴尚在萌芽阶段,相当大部分的回应者同意订立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新法例,以及把法币稳定币发行从有关证券及储值支付工具的监管制度中排除的建议。香港金管局会继续与其他监管机构合作,共同在香港构建一套一致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避免监管套利。大部分回应者支持法币稳定币的储备资产总值在任何时候都须维持全额储备的要求,并认同这是支持稳定币稳定机制的核心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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