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所有重疾险必须包含25种高发重疾病种。这25种疾病的理赔率已经超过95%以上,其中前6种核心病种(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占到理赔率的80%-90%左右。
此外,各家保险公司还会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些其他的高发轻/中症和少儿特疾等作为特色保障内容进行差异化竞争。这意味着,除了上述25种必保疾病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增加一些其他常见疾病的保障范围。
这些额外的高发轻/中症和少儿特疾等特色保障内容,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例如,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对特定年龄段人群的高发疾病保障,如儿童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这样的差异化竞争不仅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还能够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各家保险公司在增加特色保障内容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这包括确保新增疾病的理赔率符合要求,以及与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备案。只有通过合规的方式增加特色保障内容,才能够真正为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保险产品。
总之,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所有重疾险必须包含25种高发重疾病种,而各家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可以增加一些其他的高发轻/中症和少儿特疾等作为特色保障内容进行差异化竞争。这样的差异化竞争不仅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还能够提高产品的竞争力。然而,保险公司在增加特色保障内容时需要遵循规范和标准,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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