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的这一规定,实际上变相承认了不通过网游公司交易虚拟货币的合法性,这可能让网游公司不得不修正游戏规则。”
数字货币交易算是灰产,没有明令禁止,持有虚拟货币不犯法,但也没有法律条文保护投资者,现今所有交易平台都有风险,所以你如果要投资,得选好平台
虚拟货币合法性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在中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明确将虚拟货币列为非法货币,所以在中国境内使用和交易虚拟货币都是被禁止的。
年底,中国央行颁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比特币不具有法币属性,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此后,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关闭比特币交易平台和禁止个人和机构从事虚拟货币交易,以遏制虚拟货币在中国的传播和交易。
程天宇介绍,按照目前网游规则,玩家无论通过购买还是其他方式获取的虚拟财产,均只有使用权,其所有权归属运营商。
国税总局近日在对*市地税局的回复中表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财产*所得计征方法为,以一次*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观点认为向虚拟货币征税,意味着国家认为虚拟货币的存在是合理的,而且它和法定货币有相应的兑换联系,有可能对金融秩序产生冲击。
火星币是基于以太坊智能合约的代币。从创世发行开始,智能合约一共将进行3650次释放,每次释放的时间间隔为一天,每365次释放为一个周期。
但“征税”政策出台后,玩家在虚拟世界获得虚拟财富的所有权是否能归其所有?一旦归玩家所有,如果虚拟财产被盗或因服务器故障发生所有权*时,运营商将无法免责。
中国*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昨日表示,征税前提是应该掌握具体交易情况,如每笔交易是如何进行的,价格多少,但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实际操作则不太容易。他介绍,税务机关无法了解具体交易情况时,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法,即税务部门根据相应指标估算,但能否适用虚拟货币交易目前也很难说。
中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表示,税务部门是对收入所得进行征税,并不负责认定收入所得是否合理和违法,认定是否违法属于公安等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
某网络游戏公司高层告诉记者,“国内所有网游公司为保证游戏的安全性和平衡性,都通过用户协议的方式将虚拟财产的交易界定为‘非法’,依据用户协议,玩家是不被允许变卖游戏内虚拟财产来获取现实收益的。
昨天,对“征税”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认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起征点,除专业的“打币族”外,多数日常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正常玩家“交易虚拟货币目的并非盈利,其收入水平也远未达到目前个税的起征点”。
这些头部交易所至少还是能信任的,毕竟火币已经有6年了,还没听说不给提币的,币安虽然才2年,不过18年初的疯牛,上过全球交易量第一的宝座,是能信任的,还有,今年5月黑客盗取了币安7000个比特币,也是全额补了这个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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