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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合法私人电站,如果给别人供电用于挖比特币,这样的话电站行为合法吗?比特币审核

发布时间:2024-03-15 1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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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合法私人电站,如果给别人供电用于挖比特币,这样的话电站行为合法吗?

行为合不合法是规则说了算的,如果你的供电所手续和证件齐全那么你的提供电量就是符合规定的,目前并没有明令禁止为比特币等挖矿能源行业提供电量,所以那就是合法的。

私人电站应该存在的不多,多余电量都是卖给国家电网的。但是往往因为一些传输和电压成本等原因,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私人电站发出的电量只能自用自卖,一般给你的收购价往往低于成本或者并没有多大利润空间。

这个时候如果有需求电量较大的行业,需要持续性供电对于剩余电量充足的私人电站来讲无疑是巨大的利好。 国内目前的比特币挖矿行业基本上集中分布在内蒙古,四川和贵州一带。这些地方因为各种能源因素电力的价格比较低廉,而电力的供应量也是非常稳定的,尤其是四川一带的水电在每年的夏秋丰水期更是如此。

在目前的国内并没有明令禁止持有数字货币是违法的,法无禁止则可行是很多人都明白的道理。而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挖矿巨头比特大陆就是中国的,这个控制的比特币全网60%算力的存在都是合法的,提供给他们的用电量更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今年年底比特大陆即将赴香港上市,初步的估值具有300亿美元。

绝大部分不合法,因为一般的电站都没有售电许可,只有发电许可,所发的电都只得卖给电网公司,它们有售电资格!而电站没有!电站和电网的关系好比烟农和烟草公司,烟叶只能买给烟草专卖局的!烂在地里可以,它不收也可以!但是就不能在其它地方卖!我知道有的电站,自己发电2毛多卖给电网,而发电厂的厂用电都得6毛多买回来!垄断的行业的结果!

不合法,用私人电站生产出来的电量挖矿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私人电站只能够自产自用,多余电量卖给国家电网,而不能把电量私自出售给其他人使用。

根据我国现行的电力建设规定,目前私人电站实行“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模式,也就是自己生产的电只能给自己使用,多余的电量只能卖给国家了, “卖电”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题主的描述,朋友有合法私人电站,那大概率也是并网电站,实行“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原则,那么就对电力的使用有了限制——不能卖给矿商使用。(划重点:不能卖)

但是我们也有另外的处理方式,比如说题主朋友可以自己建设比特币矿场,通过政府审核之后实现自产自用,那么这样的行为就不是违法的了。

可能题主还有一个问题,国内各种禁令如此严格,比特币挖矿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当然是合法的,政府的确对加密货币提出了许多监管措施,对加密货币行业进行整改规范,主要是禁止人民币与加密货币直接兑换,禁止国内设立加密货币交易所,禁止ICO等等,但并没有对挖矿进行禁止。

今年7月爆出新闻,中国占据了比特币将近90%的算力,这也是得益于国家的资源比较富余。在我国的四川、内蒙、贵州等地,有着廉价的电力,这也吸引了许多大型矿商开展他们的挖矿事业。国内比较知名的矿商有比特大陆、BTCC、Bitbank等等,其中比特大陆旗下的两大矿池BTC.COM和ANTPOOL占据了41%左右的算力,令人咋舌。

在我国挖矿是没有违法的问题,而且我国的挖矿行业也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在挖矿领域称我国为世界第一也不为过。那么题主如果想要利用私人电站开设矿场的话,就一定要注意一个问题:电价。

私人电厂的确可能会带来比较便宜的电价,但题主也要清楚,在电价便宜的地方,早就被各大矿商占据,而稍贵一点的地方也有许多小矿池正在运营。那么相较于四川等地充沛的电力资源以及低廉的电价,题主的电场是否能够有一个更低的成本呢?这个问题也是题主新建矿池能否实现盈利的决定性因素。

电站合法,挖比特币合法,私人电站是否有自主售卖权,有则合法,无则非法,一般电站都是接入电网系统,自备电站除自用电量外,多余电量应卖给国家电网,由国家电网并网销售。看你的朋友工商执照上有无售卖权。

比特币到底是属于可用于交换的商品还是属于新的货币?

我认为比特币只是一种软体符号,通俗来讲,比特币就是一串数字,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更不可能是一种新的货币;

第一,我们先来看下商品,商品应该是为了满足他人或社会需求而生产的,但是比特币在某种意义上是无中生有的一种形态,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用真金白银换成比特币后,比特币能用来干嘛?除非它能像游戏点卡一样,购买后至少能够满足玩家购买高级装备的欲望和需求!

第二,我们再来看看货币到底是何物,货币是有国家信用背书,国家机器发行的就有流通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如黄金;为何津巴布韦币形同废纸,就连卖给收费站都被嫌弃!这其中的道理难道还不清楚吗?而比特币,一是没有国家机构承认,二是在世界活动中没有流通起来,三是没有一般等价物作为交易担保,这样的一种事物何以能当作货币流动起来!

所以,我认为比特币是一种伪商品、伪数字货币!

要分析比特币属于商品还是新的货币,需要从两个本质问题进行分:货币本位和货币职能。

从货币本位看,人类文明中出现过三种货币本位制,金本位制,复本位制,不兑现本位制。大多数人认为比特币不属于货币是因为比特币本身不存在货币本位,没有贵金属与其挂钩,也没有任何组织或者金融机构进行担保。其实不然,就像黄金从人类文明一开始也不是货币,最先成为货币的是贝壳,可见只是人为规定后,黄金通过本身的自然属性形成的货币。那么比特币有黄金的货币属性么?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依据算法产生的比特币,本身具有价值,从数量上和交换程序上又有自己的复杂性,即便是经过暴跌之后,在人们心中依旧认同其还是有很高的价值,并且比特币对黄金具有替代作用,那么就意味着比特币也有和黄金相同的效力,从本位角度看是一种新型货币。

那么从货币职能上来看,比特币可以通过一定数量对商品的价值进行确定,并且也有交换媒介的职能,人们可以通过网上类似电子邮箱将比特币发向对方来进行付款。同样在今天,负债可以在债权人愿意的情况下,通过比特币进行抵债,所以满足支付职能。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货币的两个本质上,比特币都具有货币的属性,它属于一种新型的货币。

感谢邀请,本人从事投资者教育十余年,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比特币敢作为货币么?

一个政府需要掌握本国货币的控制权,也就是货币发行权,如果把比特币作为货币使用,这是赤裸裸挑战权威。

世界上主要主权国家都不允许它的货币作用,很多国家不承认它。

短期它很难作为货币存在。

是否是炒作?这个概率更大!

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来理解几个概念

1:商品。顾名思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2:货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3:比特币。比特币BitCoin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货币,其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

4:虚拟货币。简单的理解就是指非真实的货币。

其次说一下虚拟货币与现实的联系

虚拟与现实想连接,虚拟的货币就有了其现实价值,列如Q币。可以购买会员资格等增值服务。

然后说一下真实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

其一:一般货币由央行(中国)决定,而虚拟货币由个人决定

其二:货币做为一般等价物,是因为其具有价值,可以用其来交换其它一切等价商品。而虚拟货币代表的不是一般等价之效而是价值本身。

最后还有货币和商品之间的关系

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所以它也能充当商品,然而商品却不一定是货币。

总结:综上来说,就我个人而言,传统对货币的定义是一般等价物。也就是说,人们都认可这个物品可以作为交换其它商品的价值衡量尺度。而就比特币而言它在网络上其实能够被大多数的货币进行等值交易,就严格意义上来说我认为它已经是一种新的货币,同时它也是可以购买的商品。但是就现实生活中来说,它在大多数国家里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对它的监管困难,容易出现非法交易的问题。就此就不能单纯的定义为货币或者商品,因为它并不合法。

但是又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目前线上的比特币大多数是作为商品交换,用其他货币做为支付手段的交易,它的货币职能很难体现出来,因为需要交易的另一方认可它具有货币职能,交易才会成功,否则它就只是可交易的商品。

比特币割韭菜现在已经这么明显了,为什么还有人疯狂的搞比特币?

人性贪婪。不关国家怎么限制,只要有一丁点机会,总有人会经不住诱惑铤而走险。你说贩毒罪重吧,每年枪毙那么多人,但是照样还有人去贩,因为暴利实在太诱人。这个玩比特币包括其他虚拟币也一样,尽管他知道可能是割韭菜,可能是庞氏骗局,但是他贪心啊,想着反正只要割的不是我就行了,说不定能一夜暴富呢。人性本恶,说的一点也没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比特币审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比特币审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责编: 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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