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了樊馨蔓(知名导演张纪中的前妻)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法院认为,被告张纪中曾发布微博将《离婚协议书》公开至网络,内容包括原告樊馨蔓的出生年月日及住址、原被告子女的情况、双方财产的分割情况等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被告的行为构成隐私权侵权。法院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公证费用998元、律师费5000元。
此前有媒体评价:“张纪中制作的每部武侠电视剧,都有其独特的构思,绝美的画面,耳熟能详的配乐。张纪中是个有英雄主义情结的人,他是个“成功而幸运的商人”和“敬业的工作狂”。英雄主义、领导者、工作狂、审美眼光—张纪中把他身上优异的部分融合进了电视制作人这一角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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