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2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H21旭辉3”债券的兑付安排公告。
公告显示,旭辉集团未能于2024年11月14日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利息,但截至11月21日已与投资者就本期债券兑付安排调整达成一致。根据《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简称“《2024年第一次结果公告》”),“H21旭辉3”将于2024年11月28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0.90%的本金(每张债券兑付0.90元)(即16,875,000.00元)及其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利息(即795,000.00元)。
根据《第二次结果公告》和《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通知》,本期债券(含已登记回售且未撤销回售部分与未登记回售部分)的兑付日调整为2025年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90%,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9元,派发利息为0.424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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