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发布两项自律倡议,规范非银同业存款利率和存款服务协议。这两项倡议分别为《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自律倡议》和《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均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
“非银同业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非法人产品)的同业存款。其中,非银金融机构是除银行外持有金融机构牌照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基础设施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财务公司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业内人士表示,非银同业存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不足,不跟随央行政策利率变动,滋生套利空间。非银机构资金体量大,议价能力强,银行不惜“高息买存款”。而《倡议》的提出,将从一定程度上压缩套利空间,回归同业业务本源;同比稳定银行净息差,支持银行稳健经营。
有权威人士表示,当前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已显著偏离合理水平,未能体现政策利率传导。2022年至2024年第三季度,央行政策利率从2.2%降至1.5%,而同业活期存款利率基本维持在1.75%左右。个别财务公司、理财子公司在某银行的同业活期存款利率接近3%,而四大行一般性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1%。非银机构资金体量大,议价能力强,导致银行“高息买存款”的现象。
倡议指出,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的同业活期存款应参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除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外的其他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应参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此外,若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约定同业定期存款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利率原则上不应高于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
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
自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以来,主要全国性银行基于自身经营需要和市场供求状况,多次、自主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和内部授权上限,地方法人银行也积极跟进,存款定价市场化程度和利率传导效率进一步提升。但实践中,部分银行与对公客户签订期限较长的存款服务协议,锁定存款利率并缺乏“利率调整兜底条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利率传导,也不利于银行管理利率风险。
此次利率自律机制要求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根据倡议内容,“存款服务协议”指对公客户存款存入前涉及存款利率的有效书面材料,包括报价单、相关投标文件、服务协议、承诺函以及定价单等。
倡议要求,在存款利率调整后,客户和银行可协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当银行下调存款利率时,客户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存款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当银行上调存款利率时,银行也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值得注意的是,权威人士表示,该条款针对少数企业和机构,老百姓的定期存款利率不受影响,已存入的定期存款利率在存期内不变。
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权威专家表示,上述两项倡议的发布,将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疏通利率政策传导,稳定净息差,支持银行稳健经营,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倡议生效后,将压缩一般性存款与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空间,提高交易结算效率,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引入有助于银行管理利率风险,降低负债成本,稳定净息差,保障持续稳健经营,并促使客户将闲置资金投入生产经营。
此外,为避免增加银行年末流动性压力,利率自律机制设置了一个月的缓冲期,即自2025年第一季度起同业活期存款利率自律管理正式纳入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评估考核。银行将在一个月的过渡期内,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流动性平稳。预计将于2025年第一季度形成新稳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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