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网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向潍坊太泰鑫文化传媒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告送达吴京与其人格权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宣传广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共计212万元。
此外,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向江门市蓬江区凡象商行公告送达吴京与其人格权纠纷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共计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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