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单集付费的金额有的只需要两元,可观众一旦“上瘾”,后续往往是近百集的付费剧情,看完一部微短剧有时需要支付上百元。而这些短视频平台的年费会员价格,甚至会高于长视频平台。
某制作团队上架了一部微短剧,各种“反转”“打脸”的剧情让观众直呼“过瘾”,当即成为爆款,随后该团队授权平台播放,将第18集至第99集设为付费观看。
本以为能依靠热播短剧拿到不菲收益,但后台数据却不如人意。
后团队员工发现该热播短剧被其他平台偷偷搬运,除名字不同外,故事主线、剧情设计、人物设定、出演人员、视频时长都完全一致,且可免费观看,大多观众均认为两部剧是同一部。
制作团队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搬运视频的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两部短剧名称不同、但集数与内容等完全一致,该微短剧包含某制作团队在授权平台收费播放的内容,侵犯了某制作团队对案涉微短剧享有的修改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定由侵权公司赔偿某制作团队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46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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